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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方回应学生反击醉汉被拘】6月6日,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公众号就此前济南“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”一案,发布情况通报称,学生孟某某等人不存在“制止调戏女生”的情形,且连续击打曾某明三人,并造成曾某明重伤的严重后果,其行为具有防卫性,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,属于防卫过当,涉嫌故意伤害罪。
情况通报(“济南公安”公众号)
通报全文
2024年3月31日,济南市高新区某学校发生一起学生与校外人员打斗案件。接报警后,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迅速出警处置,后立案侦查并商请同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。4月12日,市公安局提级办理,全面开展现场勘查、走访调查、询问讯问、视频分析和伤情鉴定等工作,案件已侦查终结。
经查,3月31日20时22分,济南某公司员工曾某明(男,26岁)、杨某(男,34岁)、李某磊(男,27岁)聚餐饮酒后返回公司,步行路过学校大门北侧围墙栅栏外时,见有外卖员给学生递送外卖,遂隔着栅栏随口跟喊“奶茶、外卖”。栅栏内侧校内一女学生询问“有我的奶茶吗”。三人说“没有”,后向北行。女学生随口骂了一句,取走外卖离开。曾某明等三人听到骂声返回栅栏处问谁骂的,见无人回应,继续沿人行道北行。
正在此处的学生孟某某(男,17岁)、李某瑞(男,18岁)、张某(男,18岁),见曾某明等人离开后,孟某某、李某瑞随即开始冲校外辱骂。曾某明三人听到骂声后再次返回,朝栅栏内问谁骂的。孟某某、李某瑞又多次辱骂曾某明三人,从地上捡起土块朝栅栏外扔去,但未砸中曾某明等人。随后双方发生言语冲突,在栅栏内外两侧同时走到学校大门口,隔着电动伸缩门对骂。
20时27分52秒,杨某侧身双手推开电动伸缩门,与曾某明不顾保安阻拦进入学校,与孟某某等三名学生迎面发生推搡,李某磊紧随进入。杨某用左手推孟某某颈前部(经对现场视频进行技术分析,接触时长约0.16秒),孟某某后退避开。曾某明伸手欲抓孟某某右臂,孟某某挥拳连续三次击打曾某明头面部,致曾某明仰面倒在柏油地面上,又击打李某磊致其倒地,并追打杨某。20时28分40秒,双方冲突结束。期间,杨某、李某磊与李某瑞、张某互有肢体冲突,均未造成损伤。经鉴定,曾某明因外伤致脑挫裂伤、颅内出血伴有神经症状和体征,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。
20时32分接报警后,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。期间,孟某某、杨某代表双方在接处警登记表上签字,未签订调解协议书。当晚,曾某明送医后诊断为脑疝,伤情危重。4月1日,高新区分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调查,并依法对孟某某刑事拘留。
经审查认为,孟某某等人系在曾某明等3人与女生未发生直接冲突且均已离开现场的情况下,辱骂他人、扔掷土块,不存在“制止调戏女生”的情形。杨某等人强行进入校园并推抓孟某某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公安机关已依法做出处理。孟某某连续击打曾某明、杨某、李某磊三人,并造成曾某明重伤的严重后果,其行为具有防卫性,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,属于防卫过当,涉嫌故意伤害罪。
济南公安将严格依法办理案件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保障。
此前报道
3月31日晚,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。
该校男生小超(化名)的父亲介绍,3月31日晚8点左右,一名校内女学生在拿外卖时遭到校外三名醉酒男子挑衅。小超与另外两名男同学在校园栅栏处与3名醉汉发生口角。
随后,三名醉汉强行闯进校园,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的脖子。小超感到窒息,挥拳反击,把男子打倒在地。男子头部撞到地上,被医院诊断为脑疝,做了开颅手术,并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。
据两位知情人士回忆,当晚9点左右,双方签署了谅解书。双方各派一名代表签署,校内3名同学一方由小超签署,对方也是一个人签的字。警察问了小超(能否代表其他二人),他说可以代表。“当时警方判定为互殴,对方表示不想惹事,学生也表示不想惹事,双方就签了谅解书。”
然而,4月1日,小超的父亲收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,显示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。
小超父亲称,他在警方处看过监控视频后可以确认,是校外人员先动的手。“其中一名男子掐住我孩子脖子,我感觉我孩子有窒息的感觉才反击的。我孩子打他两拳,他就摔倒了。”
小超父亲和部分网友认为,是醉酒男子先动手打小超,小超属于正当防卫,但也有网友认为此事是“吵架升级为打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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